可分为 房屋结构整体抗震加固(即体系加固)和 构件加固。体系加固是针对房屋结构整体抗震性能不足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而进行的加固;构件加固是针对局部构件承载力不足而进行的局部构件的加固。加固原则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加固后的楼层和墙段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应按下列公式验算:公式中参数含义参见《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第5.1.4条。 (PS:规范请在公众号内回复“加固规范”获取)与鉴定不同的是,要按不同的加固方法考虑相应的加固增强系数,并按加固后的情况取体系影响系数ψ1和局部影响系数ψ2。1、墙段加固的增强系数对A、B类砌体房屋均相同,对面层加固,根据原墙体的厚度和砂浆强度等级、加固面层的厚度和钢筋网等,取1.1~3.1;对板墙加固,根据原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取1.8~2.5;对外加柱加固,当鉴定不要求构造柱时,根据外加柱和洞口情况,取1.1~1.3。
体外预应力加固法体外预应力加固法适用于高应力状态下的结构,尤其更加适用于大型结构的加固等。并且能够提高承载力、刚度和抗裂性,而且在加固后所占桥梁的空间小。体外预应力法的加固原理是施工方在梁的下缘初的受拉区地点设置预应力材料,并且通过张拉的方式对梁体产生偏心预应力,使梁体发生上拱,抵消部分自重应力,从而减小了结构变形和裂缝宽度、改善了结构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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